一要簡明扼要,不要洋洋萬言。
內容要包含被舉報人個人或單位信息;分段式詳細列舉被舉報人的違紀或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問題;寫明舉報人信息;最好不超過1500字。
二要直擊問題,不要漫無目的。
舉報信不是用來描述冤情的,不會總結重點,寫十萬字也沒用!
三要內容具體,不要空泛議論。
盡可能寫明問題發(fā)生的時間、地點經過、參與人、知情人等相關信息及主要證據、涉及金額等。
四要實事求是,不要想象捏造。
描述事實,不要自己認為是什么罪就認為自己是領導是法官,這是上方要調查確認,不是你認定。
五要證據有力,不要脫離法紀。
想舉報成功一定要有證據,且必須是合法證據,所以舉報打電話一般不好使。